开盘通知
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
《眉山市东坡区利用外资奖励办法(试行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认真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扩大我区外资规模、优化外资结构、提升外资质量,切实完成创建“双强区”奋斗目标,按照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川府发〔2020〕28号)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牵头代拟《眉山市东坡区利用外资奖励办法(试行)》现向社会公告,公开征求意见,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—5月9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:
一、网站留言,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。
二、电话反映,拨打028—38224666反映建议意见。
三、邮件联系,邮箱地址:569070920qq.com。
四、信件传达,通信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下西街79号(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)
眉山市东坡区利用外资奖励办法(试行)
为认真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川府发〔2020〕28号)精神,进一步扩大外资规模、优化外资结构、提升外资质量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奖励方式及标准
(一)支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。对在东坡区新成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,注册资本金300万美元(含300万美元)以上,且当年有外资到位50万美元(含50万美元)以上,给予5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。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,按年度计算,一年内实际到位外资300万美元(含300万美元,包括现汇、实物、无形资产等,以商务部认定数为准)以上,按5%给予奖励(到位外资换算为美元数额×5%=奖励人民币数额,即实际到位外资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,下同),非三大主导产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奖励,三大主导产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奖励。
(二)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资。对已在东坡区注册成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,鼓励外方股东新增注册资本金或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,新增或转增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外资300万美元(含300万美元)以上,按5%给予奖励,非三大主导产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奖励,三大主导产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奖励。
(三)支持外资并购区内企业。鼓励外国投资者与我区企业进行战略合作,参股并购我区非上市企业,对外资并购我区非上市企业,实际到位外资300万美元(含300万美元)以上,按5%给予奖励,非三大主导产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奖励,三大主导产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奖励。
二、奖励流程
(一)奖励申报。
从2022年2月1日起,每年2月初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,3月集中审核,4月底前根据审核结果兑现奖励,享受“一事一议”“一企一策”支持政策的按双方约定另行执行。
(二)奖励审核。
1.成立奖励审核小组,区经合局为牵头单位,项目落户地(园区或镇、街道)、区经信局、区财政局、区税务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东坡生态环境局等部门(单位)为成员,负责奖励审核及相关业务工作。
2.审核流程:企业将填报的奖励申报表、奖励申报资料提交区经合局后,由区经合局组织奖励审核成员单位,于当年3月进行集中审核。
(三)奖励兑现。
按照当年申报当年兑现奖励的原则,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计算奖励金额,报区政府同意后于当年4月底前兑现奖励到各企业。
三、申报资料
(一)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奖励提供资料。
(1)营业执照;(2)公司章程;(3)注册资本金到资凭证:如FDI入账登记凭证、银行入账单据等,若实物、无形资产出资,折算金额以商务部认定通知为准。
(二)已落户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申请奖励提供资料。
(1)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注册资本金变更通知;(2)注册资本金变更后营业执照;(3)增资后公司章程;(4)增资到资凭证:如银行入账单据、递延纳税证明等。
(三)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区内企业申请奖励提供资料。
(1)并购协议;(2)并购后新企业营业执照;(3)并购支付凭证:如银行资金划转回单等。
四、其他事项
设立外资专项资金,用于兑现本办法各项奖励。
本办法申报主体为在东坡区注册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;投资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以商务部认定为准;支持奖励均为税前;所称“三大主导产业”指泡菜食品、生物医药、机械电子产业。
本办法中企业涉及多项奖励的,可重复享受;企业符合《眉山市东坡区工业发展38条扶持政策》等奖励政策的,可同时享受,并按相关政策执行;投资规模大、产业带动性强、地方经济贡献大的新兴产业或重大产业化项目,报区政府审议同意后可按照“一事一议”“一企一策”的方式给予支持。
企业成立后,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,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,不减少注册资本金。对当年发生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,或者涉及非法生产、偷漏税、侵权、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,或者未能完成投资合同履约义务的企业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本办法由区经合局负责解释。
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奖励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本奖励办法的企业,有效期2年。
姓名: | 手机号: *必填 | 来自: |
姓名: | |
手机: |
免费看房电话:028-38286767 地址: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80号望族1881写字楼1206室
全部评论
回复(0)